一、 案情介绍
杨某、丁某、贾某三人原是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老员工。入职十几年来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公司创造了一大笔的财富,同时也见证了公司的成长,属于公司的元老级人物。
但是,就在2021年公司却突然取消这三人原本所在的部门,将三人调往与先前工作完全不相干的岗位,且长达数月不安排实质性的工作,整日的工作内容即上下班打卡。在此期间,公司一直刁难这三位员工,无故找茬、挑刺。变相逼迫员工自动离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公司此举之目的是为了变相裁员且企图逃避经济赔偿金。终于,在2021年3月15日,公司以杨某、丁某、贾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公司与其三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面对公司卸磨杀驴的举动,李某、丁某、贾某在律师指导下向北京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二、 律师介入
杨某、丁某、贾某在与公司沟通无果后,遂向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指定刘强律师介入。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擅长业务:劳动争议、法律顾问、商事仲裁、公司业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服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林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知为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服务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 办案经过
在刘强律师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之后,认为该公司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行为。刘强律师有十足的把握可以为杨某、丁某、贾某争取到属于杨某的利益。在刘强律师的努力之下,最终获得案件的成功调解,为三位客户争取了一大笔补偿金。
四、 案件结果
在北京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杨某经济补偿金266505.08元、未休年休假工资700元、补充福利金5049元。
在北京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丁某经济补偿金755242.3元、未休年休假工资200元、补充福利金35454元、补充养老金206612.8元。
在北京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贾某经济补偿金830962.25元、未休年休假工资200元、补充福利金43377元、补充养老金251643.4元。
五、 律师提醒
刘强律师提醒大家:现实中公司存在习惯性的做法即通过解散公司原有部门,不再为员工按安排其他实质性工作,在员工到公司上班期间无故找茬、挑刺,譬如以员工脱岗、工作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下信息,并以此为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解除合同。此种情况,劳动者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又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是公司的惯用技俩。此时劳动者应该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张属于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