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德律所 | 二审力挽狂澜,反败为胜!

发布时间:2024-03-22 16:43:08  浏览:54

A公司是“XX坊”的商标注册人,将该商标在其生产的商品上进行使用,B公司是该商品的销售方,汤某股份有限公司认为“XX坊”商标构成商标侵权,故将AB两公司作为被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令其商标对汤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商标构成侵权,故被诉商品依法认定为侵权商品,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商品同时赔偿汤某股份公司巨额经济损失

A、B公司不服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准备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

A、B公司在决定上诉后,向国内多家知名律所知识产权团队咨询,均未得到满意结果,在失意沮丧时,来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被委以重任,指派知识产权部主任弋冬冬律师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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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冬冬律师:中共党员,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知识产权部主任,专注于知识产权和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等诉讼及非诉服务,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商标、专利、著作权的确权、维权、运营转化一体化解决方案。

弋冬冬律师团队积极取证,对案情及诉争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快速、准确地判断出二审所需相关材料及应诉思路。在庭审过程中,弋冬冬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对对方的证据和言论进行反驳。经过完整的庭审过程,最终A公司、B公司的主张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该案件最终达到了A公司、B公司满意的结果。

儒德提示

商标类纠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当事人不能任由对方主张于己不利的事项,而是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以最小的成本解决双方的问题。建议在遇到商标类法律纠纷时,尽量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代为维权,这样不仅降低时间成本,也能尽可能得到让自己满意的结果,从而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我所会以公平、诚信为执业宗旨,最大程度实现客户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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