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王先生于2018年9月6日入住A公司,担任市场总监,应A公司要求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A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平均月工资近27000元,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先生自入职A公司以来,一直勤恳工作,爱岗敬业,但A公司无任何理由擅自为足额发放2018年10月工资,另外加班费也未支付,也未安排休年假,严重损坏了本人的切身利益。特向仲裁委申请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差额、工资差额、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年终奖。
二、律师介入
多次沟通无果后,王先生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冬雪律师处理此案。
周冬雪律师,劳动争议专业律师,自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投资公司担任法务,取得了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负责私募产品从筹备到运行管理的一切法律事宜。后进入儒德律所从事劳动争议纠纷解决,自执业以来,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曾为数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熟悉企业运作模式及用工模式,擅长运用多学科背景为客户提供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指导。
三、办案经过
周冬雪律师通过和王先生深入交流,认真阅读劳动合同,了解和A公司、B公司的履约情况,发现公司方存在多处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王先生的主张合理,会得到仲裁委的支持,遂接受委托代王先生维权。
四、案件结果
五、律师提醒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很多劳动者仅仅记得主张基本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工资差额不知,对节假日、年休假工资不会计算或计算不准确,年终奖是否应该发放以及发放标准不清楚,这样会导致在劳动争议中丧失应有的基本权利。在此建议,如果遇到劳动争议纠纷务必要找专业律师来帮您维权,千万不要因为担心支付律师费而导致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