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儒德律师介入成功确认关系存在

发布时间:2022-05-25 17:29:01  浏览:1488


一、 案情介绍

苏某2019年8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该公司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未足额发放工资,其正常工作至2020年1228日,当日其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北京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其与张某某协商确认欠发工资共计53508元,由张某某2021 年1月4日向其出具欠条,后北京某科技公司仅发放19800元。在此期间,该公司不仅严重拖欠苏某工资,而且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为苏某出具离职证明。苏某感觉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但是苦于法律知识淡薄,且确实手上无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苏某束手无策。

在与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苏某在律师指导下向北京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二、 律师介入

苏某在与公司沟通无果后,遂向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指定刘强律师和陈晓林实习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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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擅长业务:劳动争议、法律顾问、商事仲裁、公司业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服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林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知为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服务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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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均就读法律专业,接受系统化的法学教育培训,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素养。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毕业后即入职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劳动争议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同理心,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三、 办案经过

 

在刘强律师和陈晓林实习律师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之后,认为苏某所入职的公司确实存在和另外一家公司存在混同用工的关系,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实际用工的单位存在严重拖欠苏某工资的情形。二位律师基于专业地判断认为该两项仲裁请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在我方律师的努力之下,最终获得案件的胜利。

 

四、 案件结果

 

经过刘强律师和陈晓林实习律师的努力,成功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了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和未发放的工资33708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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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律师提醒

 

刘强律师和陈晓林实习律师提醒大家:现实中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混同用工的情形。此种情况下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能并未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由于劳动者保存不当遗失,此时劳动者欲确认劳动关系存在时用人单位往往抵赖,否认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误以为无法与用人单位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在司法实务中,此类案例比比皆是,劳动者遇此情况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收集相应的足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并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