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起纠纷,儒德律所助力员工索要劳动报酬

发布时间:2025-03-07 16:12:24  浏览:42

一、案情简介

小王于2020年9月24日入职B公司,担任部门领导岗位,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王自入职B公司处一直勤勤恳恳,爱岗敬业,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即使加班加点也毫无怨言。但B公司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故未足额发放小王2022年7、8、9月工资,拖欠小王2023年1月至8月2日的工资、2021年度和2022年度年终奖,2022年和2023年的季度绩效等。

       鉴于B公司多次拖欠其劳动报酬,2023年8月2日,小王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B公司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均同意劳动关系自2023年8月2日解除。小王认为B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切身利益,为此小王特提起仲裁,要求B公司支付其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

二、律师介入

       小王认为B公司长期拖欠其劳动报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损害了其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小王来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冬雪律师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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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冬雪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及非诉实践经验。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相关咨询及纠纷解决业务,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在该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亦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曾主办了诸多疑难复杂的公司、合同、婚姻家庭及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办案经过

周冬雪师接到此案后,对案情和相关证据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B公司存在长期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的情形,小王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绩效奖金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过周冬雪律师的据理力争,劳动人事纠纷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王的诉讼请求,裁决B公司向A支付工资差额、奖金、年终奖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三十五万余元。儒德律所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结果

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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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拖欠和扣除。不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则构成劳动法“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受处罚。建议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棘手问题时,尽快找律师咨询,代为维权,尽最大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