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新政”-北京市房地产调整政策变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9 14:58:52  浏览:2323

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北京公积金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这是自去年930新政后的又一限贷政策。 

本次调控政策可简单概括为“两提一降”,其中“两提”分别为:提高了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提高了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一降”为:降低了住房贷款最高期限。 

提高首套房认定标准 

317新政下,认定首套房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一、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二、居民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可见,317新政属“认房又认贷”,只要家庭已有住房或曾有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此前的930新政则属于“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在北京市拥有一套住房,需要再次申请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照二套房贷标准执行,而无论有无贷款记录。 

提高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根据317新政的规定,居民家庭在京购买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较930新政并无变化,但是购买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则大大提高: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50%提高到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70%提高到80%。 

降低了住房贷款最高期限 

此次317新政明确规定: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北京市首次以政策文件的形式限制了住房贷款的最高期限,将原来最高可达30年的贷款期限降至25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317新政对于企业购买的住房进行了限制。明确规定企业购买的住房需满3年以上才能交易,交易对象为个人的必须执行限购政策。这一措施旨在打击企图以企业名义购房钻限购政策空子、投机炒房等。 

在堪称“史上最严”的楼市调控政策下,对被认定为“二套房”的买家而言,面临着首付比例大幅提高、贷款额度大幅缩水、还贷压力变大等困难,甚至会导致部分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家无力履行合同。儒德律师提示您,因新政影响而可能面临“解约”或“违约”问题的购房者或售房者,应及时联系律师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