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首例“寓居权”案子宣判了!

发布时间:2022-04-19 14:56:03  浏览:1235

“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首例“寓居权”案子宣判了!

房产法律咨询——妻子生前立下遗言,婚前的房子赠与弟,但老公李先生仍可常住,但前段时间李先生发现,妻弟把房子挂网上出售这会影响自己寓居吗?
    房产法律咨询——1妻子将房子赠与弟弟,承诺老公李先生仍可寓居,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4年1月,患病的许女士立下遗言,表示自己过世后,将她和李先生住的房子赠与其弟许先生,但李先生再婚之前仍可寓居其中。2016年初,许女士病逝后,许先生与李先生为许女士遗产对簿公堂。经查,这套房子为许女士婚前产业。 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6年11月,洪山区法院判定该房子归许先生一切,李先生具有该套房子的寓居使用权。判定后,李先生一向寓居在该套房子内,许先生未曾打扰。
    房产法律咨询——2发现妻弟将房子挂网上卖李先生请求寓居权强制履行: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物权编新增了寓居权相关规则。寓居权能够经过合同方法建立,也能够经过遗言方法建立。无论是经过合同还是遗言方法建立寓居权,都应当向挂号机构请求寓居权挂号,这既是对寓居权人本身权利的有效维护,也能够防止设有寓居权的房子在后续生意过程中或许出现的一些法令危险。
    房产法律咨询——今年初,李先生发现自己住的这套房子被妻弟许先生挂在某网络渠道出售,忧虑房子被卖了以后影响自己继续寓居,他连忙拿着判定书来到洪山区法院履行局,请求寓居权强制履行。法院于2月26日作出履行裁决,将该房子的寓居权挂号在李先生名下。据悉,这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武汉首例寓居权履行案子。
    房产法律咨询——3月3日,洪山区法院履行人员来到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在不动产挂号窗口向工作人员递交了该案的履行裁决书和协助履行通知书,请不动产挂号部分配合李先生处理寓居权挂号。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8日下午,代理律师陪同李先生拿着身份证明和法院的履行裁决书等资料,到洪山区不动产挂号窗口请求寓居权挂号。现在,该寓居权挂号已按规则处理完毕。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房产法律咨询——3法官提醒:买二手房千万要注意这一点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承办法官承受记者采访时提醒,居民个人购房时也应当注意,在不动产挂号机构查询自己有意购买的房子是否挂号有寓居权,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