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争议因赔偿金额高、涉及项目多而成为劳动争议中最让人头疼的一个模块。那么,处理工伤争议具体有哪些环节,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工伤事故的发生常带有偶然性和突发性,企业应冷静应对: 1、预先确定工伤定点医疗单位。建议与两类社保定点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即所在地综合性医院和专业骨科医院(或具备手、足外科的医院),可为医治(抢救)赢得时间;医院较强的医疗水平也可以确保工伤员工尽可能恢复,不仅如此,工伤药费的报支手续也更为便捷。 2、治疗方案的确定。应遵循最利于工伤员工康复的原则,引导工伤员工与主治医生确定合理治疗方案,避免过度治疗或因治疗效果不理想而授人口实。 3、细化检查项目。对于事故可能伤害到的部位,拍片以固定证据。 4、锁定交通事故责任。在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后,尽快与交警中(大)队联系,保留沟通渠道,初步对事故的责任有所掌握。 5、把控停工留薪期。在医嘱休息时间临近时,应通知工伤员工上班。如员工无法提供继续休息的依据又拒绝上班,应保留相关证据。 7、保管好工伤材料。收集并保管好下述工伤材料,以确保工伤的真实性和申报手续的完整度: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指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8、确认工伤类别。将事故梳理为确认工伤和疑似工伤两大类。对于疑似工伤类,及时咨询工伤认定机构。 9、评估是否申报工伤。在申报工伤之前应先考虑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利益结合点:一是保证工伤员工应得的各项工伤待遇,二是确保企业的最大利益。10、掌握申报时效。指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企业为30日内,职工为1年内。11、跟踪鉴定过程。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必要时,可通过其他具备权威鉴定资格和经验的同行予以佐证。12、做好理赔准备。包括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同时,考虑是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除一至四级伤残员工外,劳动合同期内的合同解除权在工伤员工(但对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除外),这关乎是否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3、做出理赔方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当工伤职工明确解除合同的意向后,尽快测算各个项目的金额,费用分为企业承担和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两部分。企业支付的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的社保工伤基金未报支部分、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交通费和企业未派人护理产生的护理费,同时注意在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让员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地点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14、确定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后,准备三套理赔方案。上策:设计出预测能为工伤职工接受的最低数,一般以仲裁认可的调解金额(建议使用区域值),如江苏省为不低于法定标准的70%-80%,自愿达成协议的理赔方案。如没有对合同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这两种情形,理赔方案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下策: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的工伤待遇设计方案。中策:设计介于上策与下策的理赔金额数值中间的理赔方案。
15、以气势和道理协商。企业参与协商的人员一般由熟悉工伤相关政策的HR、沟通表达能力良好的人力资源部领导及工伤员工比较信赖、尊重的直属上司组成为宜。 16、多层次的战略纵深交流。降低员工对理赔的非理性预期。 17、组合运用法理性原则进行沟通。遵循“法为先、理为上、情为真”的准则,辅以道理和情感作为沟通要素,和谐协商。 18、巧妙利用司法资源协商。如果遇到不懂法或胡搅蛮缠的工伤员工,可以让员工到人社部门咨询政策,让其明白法定赔偿额度;在谈判陷入僵局时,可以转由调解组织或人社部门的仲裁部门调解。 19、注意把握时间节点。以江苏为例,每年的7月1日为年度工伤待遇的调整起始日,因此,协商时应适时把握该节点。20、谨慎签订协议书。对伤残等级认识一致,赔偿涉及的项目全部以列举式表达;涉及工伤理赔,为了防止产生歧义,应明确工伤待遇法定标准及经协商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赔偿额。这两点主要是为了规避日后工伤员工以主体资格有问题、对合同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进而对双方的约定反悔。有些企业采用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险以达到规避工伤理赔风险的目的,基本采用以下三种模式: 22、雇主责任险模式:在不能缴纳单独工伤险的地区,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只缴纳雇主责任险。 23、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组合模式:适用于财务支付能力较强或风险防范意识强的企业。有两种操作方式:其一是“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选择模式”,即企业可以根据工伤的类别和赔偿金额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赔付渠道,一般适用于伤残较轻,申报工伤可能会影响工伤费率的情形;其二是“补充工伤保险模式”,即雇主责任险承担工伤保险中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
文章转自公众号“微法官”,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