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高先生于2015年9月6日入住A公司,担任质检员岗位,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A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平均月工资近7000元。高先生认为自入职A公司以来,一直勤恳工作,爱岗敬业,但A公司无任何理由不支付某一时间段延时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共计50000元。
A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认为,在高先生的工资确认单中已经对其延时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费用均已经发放完毕,高先生的主张无任何法律依据。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二、律师介入
多次沟通无果后,A公司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冬雪律师处理此案。
周冬雪律师,劳动争议专业律师,自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投资公司担任法务,取得了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负责私募产品从筹备到运行管理的一切法律事宜。后进入儒德律所从事劳动争议纠纷解决,自执业以来,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曾为数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熟悉企业运作模式及用工模式,擅长运用多学科背景为客户提供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指导。
三、办案经过
周冬雪律师认真阅读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特别是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发现是否属于加班需要由负责任批准并签字确认,而且在工资确认单中有加班费的具体金额以及高先生的签字。同时,在高先生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加班确认单,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主张加班费的应该对加班的事实积极举证。综合以上判断,周冬雪律师认为高先生的主张不应该得到仲裁委的支持。
四、案件结果
五、律师提醒
在中国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通过观察一些法制节目,比如法制进行时、今日说法、律师来了、现场等,大多数人逐渐建立起了法律意识,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所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劳动争议纠纷也是越来越频繁,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公司,降低公司的违法成本和经营风险,建议公司方务必要多咨询专业律师,或有法务部门,或有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有常年的法律顾问经验,欢迎公司方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