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款被拖欠,儒德律所律师助力全额追回!

发布时间:2026-04-03 11:04:54  浏览:149

 案情简介

原告A公司系专业工程分包企业,被告B公司系大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2021 年,双方签订《地下室防火卷帘门专业分包合同》,B公司将北京市朝阳区某住宅楼项目地下室防火卷帘门工程分包给A公司,合同价款 112678.80 元,2022 年 7 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总价款调整为 195022.63 元。A公司按约完成全部施工,双方项目经理签署预结算单确认工程量,案涉工程已实际交付使用。但B公司仅支付 78875.16 元,尚欠 116147.47 元工程款长期拖欠。A公司多次催无果,遂委托儒德律师事务所维权,在本所马律师、南律师协助下,成功追回工程价款及利息。

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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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莹莹律师,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草拟、审查、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书,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有针对性地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协助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等。自执业以来,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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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吉德律师,高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担任实习律师,专注民商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审查与法律顾问业务。具备扎实法律功底与文书写作能力,熟悉案件流程、证据梳理与法律检索,工作严谨负责、注重细节,恪守律师执业规范,致力于以专业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办案经过

我所马莹莹律师和南吉德律师接受A公司委托,第一时间梳理全案证据,包括分包合同、补充协议、预结算单、付款凭证、工程交付使用证明等,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案涉工程已实际使用,预结算单经双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被告拒付工程款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两位律师结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制定 “以实际交付使用 + 有效结算凭证为核心,主张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的诉讼策略,规范拟定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完整固定证据链条,在庭审期间,两位代理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沉着应对、严谨质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及法律适用展开有力辩论,精准援引相关法律条文,逐一驳斥 B 公司的不合理抗辩意见。

两位律师全程跟进案件进程,细致把控程序节点,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在律师的专业代理与有效庭审策略下,北京市朝阳法院依法支持原告A公司的全部合理诉求,A公司成功追回欠付工程款项及逾期利息共计十余万元。

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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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1. 签订合同需明确约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应详细约定价款、付款节点、结算流程、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设计变更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

2. 重视结算凭证效力项目经理签字的预结算单、工程量确认单等文件,系结算核心依据,务必妥善保管;工程完工后及时办理结算,留存交付使用证据。

3. 区分主从合同义务支付工程款为承包人主要义务,开具发票为附随义务,发包方不得以未开票为由拒付工程款,分包方应及时履行开票义务,减少争议。

4. 工程交付即视为合格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主张工程款,权益受损应及时委托律师维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