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代为调解,用人单位最终得到满意结果

发布时间:2022-09-15 16:32:05  浏览:2018

一、案情介绍

2020527日,张女士入职北京xxx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助理一职,其基本工资为8000元。张女士入职以来一直无法适应该职位,公司为其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培训后其自身工作能力仍然没有显著提升。此外张女士于2022年经常请假,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运转。该公司20225月份向张女士下达了《解除通知书》于2022630日决定与张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事。事后张女士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差额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等。

二、律师介入

多次沟通无果后,北京xxx有限公司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强律师、陈晓林实习律师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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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擅长业务:劳动争议、法律顾问、商事仲裁、公司业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服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林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知为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服务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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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林实习律师,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均就读法律专业,接受系统化的法学教育培训,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素养。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毕业后即入职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劳动争议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同理心,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三、办案经过

刘强律师、陈晓林实习律师经过对案情细致分析之后,积极取证,认为张女士主张的仲裁请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之后刘强律师、陈晓林实习律师代表北京xxx有限公司与张女士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参与了调解工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件最终得到一个令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


四、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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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提醒

当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不能任由劳动者主张于己不利的事项,而是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建议在遇到劳动争议等法律纠纷时,用人单位尽量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代为维权,这样不仅降低时间成本,也能尽可能得到让自己满意的结果,从而维护用人单位的自身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