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2020年4月24日,刘先生入职北京某公司,从事科研岗,合同期限自2020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约定月工资为10500元,后经过几次涨薪,月工资上涨为16500元。
2022年7月29日,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面临经营困难,遂与刘先生告知公司处境,协商补偿事宜,后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公司要求刘先生继续上班。但刘先生自7月29日协商未果后,再未回到公司工作,公司多次发放返岗通知书,都未得到任何回应。公司于8月13日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向刘先生发放了离职确认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后刘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加班费等共计25万。
二、律师介入
公司方多次与刘先生沟通无果后,其法人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强律师、陈晓林实习律师处理此案。
刘强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擅长业务:劳动争议、法律顾问、商事仲裁、公司业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服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林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知为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服务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晓林实习律师,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均就读法律专业,接受系统化的法学教育培训,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素养。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毕业后即入职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劳动争议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同理心,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三、办案经过
刘强律师、陈晓林实习律师经过对案情的细致分析之后,积极取证,认定公司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扮演的是一个积极沟通、尽职尽责的角色,并没有出现违法解除的情形,因此不认可如此高的补偿数额。在仲裁庭审过程中,两位律师据理力争,最终将补偿数额降低到了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内,与对方达成了和解,完美的解除了公司的困扰。
四、案件结果
五、律师提醒
在劳动争议中,公司并不必然处于优势地位。在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过程中,公司的表述要符合逻辑,措辞要更加严谨,避免因一时口误或口快而使公司陷入被申请仲裁的风险。在协商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自身不清楚答案的问题,要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从而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