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介绍
李某于2019年3月20日入职河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26日工作过程中受伤,河北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带着李某就医,医疗费由河北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事后积极对李某进行赔偿。但是李某不满足于河北某科技公司现有的赔偿,企图通过诉讼的途径要得河北某科技公司更多的赔偿。遂诉至河北某法院,想通过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以获得更大数额的赔偿。河北某科技公司已尽到了道德和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但是由于李某的年龄已经超过法定年龄50周岁,公司无法和李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确认与李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李某为了获得更多利益,李某家人一直到公司闹事,使公司无法开展正常的业务。在河北某科技公司和李某私下沟多次无果后,试图通过双方达成和解决纠纷,但是李某屡次拒绝。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向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二、 律师介入
该公司在与李某多次沟通无果后,遂向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指定刘强律师和马莹莹律师介入。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擅长业务:劳动争议、法律顾问、商事仲裁、公司业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服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林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知为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服务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个人介绍: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草拟、审查、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书,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有针对性地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协助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等。自执业以来,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受客户好评。
三、 办案经过
在刘强律师和马莹莹律师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之后,认为河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尽到了该尽的义务,对李某已经进行了积极的赔偿,李某确实已经超过法定年龄,无法建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面对李某的无理取闹,作为受害者就应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后,在我方律师的努力之下,最终获得案件的胜利。
四、 案件结果
经过刘强律师和马莹莹律师的努力,成功驳回对方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
五、 律师提醒
刘强律师和马莹莹律师提醒大家:作为企业,面对超过法定年龄的人员尤其应该引起注意,超过法定年龄的人员不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定主体资格,企业无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后续出现纠纷时,就如本案往往会迎来提供服务人员的无理取闹,死缠烂打要求赔偿的情形。所以,为了避免纠纷,企业应该尽可能的减少与此类人员建立用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