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却企图躲避支付赔偿金

发布时间:2022-05-18 18:49:24  浏览:1785


一、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185月2日入职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有期限自20185月2日至20215月1日的劳动合同,其月工资标准为36000元。在此期间,王某加班总计88小时,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王某未休年休假14天,公司同样未支付经济补偿。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7月16日向王送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1、鉴于公司及您个人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98月24日起,公司将解除与您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0185月2日至20215月1日的劳动合同。2、您的加班(88小时),公司安排您在20197月22日至20198月5日调休。您的应休未休年休假(14天),公司安排您在20198月6日至20198月23日休假。20197月1日至2019731日的工资,将于发薪日20198月15日支付。20198月1日至20198月23日的工资,将于发薪日20199月15日支付。3、20197月17日至20197月19日,为工作交接期。

很明显,按照上述通知书的内容,公司并没有说明具体解除的理由,可以推定公司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故王某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北京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

 

二、 律师介入

在王某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工资多次沟通无果之后,面对此种情形,王某向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刘强律师寻求帮助,全程委托刘律师代理该案件。

 

   承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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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擅长业务:劳动争议、法律顾问、商事仲裁、公司业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服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林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知为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服务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 办案经过

在刘强律师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之后,刘律师认为于情、于理王某的请求都应该得到支持,北京某科技公司事实上就是存在违法解除的行为,而且在解除之前安排调休和年休假就是为了避免支付该两笔金额——未休年休假的经济补偿和加班工资。出于公平正义以及为我方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角度,刘强律师根据委托人王某所提供的证据,采取积极措施。最终申请人的请求获得支持。

 

四、 案件结果

 

经过刘强律师的努力,为王某成功争取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加班工资等利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95328元;支付加班工资36413.79元;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46344..83元。

 


五、 律师提醒

刘强律师提醒大家:在当事人法律知识相对薄弱,案件情况相对复杂时,出于利益最大化,当事人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律师会基于专业的角度选择“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理,就如本案,刘强律师基于专业的角度,用专业知识为劳动者争取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未休年休假的一笔工资、工作期间的工资差额等。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以及出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往往无法单独面对此种情形,最后导致的结果可能就是默默认栽。但是,作为劳动者,面对这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夺回属于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