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张先生于2017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业务类工作,双方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9年以来公司以一直未向张先生发放销售设备和同和工程合同的提成,经张先生多次向公司索要,公司经核算于2019年7月3日向张先生说明发放情况,但提成扣除张先生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后的金额,张先生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二、律师介入
多次沟通无果,张先生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冬雪律师处理此案。
周冬雪律师,劳动争议专业律师,自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投资公司担任法务,取得了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负责私募产品从筹备到运行管理的一切法律事宜。后进入儒德律所从事劳动争议纠纷解决,自执业以来,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曾为数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熟悉企业运作模式及用工模式,擅长运用多学科背景为客户提供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指导。
三、办案经过
经过和张先生沟通,周冬雪律师通过认真研究张先生和公司负责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往来邮件以及相关合同和协议,认为公司的行为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张先生可以通过仲裁及时解决该争议,公司应该支付张先生应得的销售提成奖。
四、办案结果
五、律师提醒
业务提成奖是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如果从事销售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销售提成的各项内容明确约定,比如提成比例、支付方式、支付周期、是否要求销售回款达到一定比例才发放提成等。如果劳动合同书没有进行明确约定,在公司内部公示等信息、邮件、补偿协议等均可视为对劳动合同书的补充。如果在实践中,发生了提成奖相关的纠纷,也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畴,建议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