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2022年1月12日,A先生入职北京某公司,担任XX经理岗位,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12日,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约定月工资为24250元。
2022年11月29日,公司给A先生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公司经营困难岗位裁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公司却没有向A先生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与此同时,公司尚拖欠A先生的延时加班费用未修年假工资、11月份的工资。A先生与公司多次协商索要无果,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二、律师介入
多次追索无果后,A先生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席少华律师、孙奥林实习律师处理此案。
席少华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加入律师行业以来参与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工作严谨细心,本着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和对委托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办好自己经手的每一个案件,专心致力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最大利益。她擅长抓住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诉讼+谈判”双管齐下,更好地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
孙奥林实习律师,接受系统化的法学教育培训,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素养。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始终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三、办案经过
席少华律师、孙奥林实习律师经过对案情细致分析之后,积极取证,认为此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最大限度地维护A先生的权利,主张其应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四、案件结果
五、律师提醒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由于对有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又不知该怎样维权。因此,如果出现了单位拖欠工资等情况,要尽可能找专业律师代为维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