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儒德律师介入成功驳回其诉求

发布时间:2022-05-23 17:54:58  浏览:2425


一、 案情介绍

在社会招聘中,员工的工作经历作为简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该员工及薪资确定的重要考量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否

李某2017年8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于当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应如实向北京某科技公司提交个人资料,如其提交虚假或伪造的资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当日提交入职承诺书,承诺如所述工作经历不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后北京某科技公司发现李某提交的入职履历和相关资料是虚假的,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北京某科技公司在招聘项目经理时明确表明李某需具有5-10年相关工作经验。

李某正常出勤至2017年12月22日,当日,北京某科技公司向李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内容为:XX,你好:自2017年8月1日起您与我公司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经我公司核实,您所提交的XXX有限公司《离职证明》存在虚假信息且与事实严重不符,现正式通知您公司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劳动合间自2017年12月22日解除,请您于22日下午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李某不服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遂向北京市某劳动人事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为驳回李某的仲裁请求。

二、 律师介入

李某不服仲裁的结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应对李某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北京某科技公司向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指定周冬雪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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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劳动争议专业律师,自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投资公司担任法务,取得了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负责私募产品从筹备到运行管理的一切法律事宜。后进入儒德律所从事劳动争议纠纷解决,自执业以来,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曾为数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熟悉企业运作模式及用工模式,擅长运用多学科背景为客户提供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指导。

 

三、 办案经过

 

在周冬雪律师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之后,认为李某可能存在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情况,存在简历造假的情形,违反了入职承诺书中的约定。根据该约定内容,公司可以随时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在我方律师的努力之下,最终获得案件的胜利。

 

四、 案件结果

 

经过周冬雪律师的努力,成功驳回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员工的各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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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律师提醒

 

周冬雪律师提醒大家: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秉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态度提供真实的信息。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对员工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合理的审查,以防止本案类似的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