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维权!借贷纠纷儒德律所成功维护当事人利益

发布时间:2026-02-24 10:24:41  浏览:26

案情介绍

自然人B与自然人C原本为合法夫妻,离婚后自然人A主张其作为自然人B的母亲与自然人B签订借款合同,要求自然人B自然人C偿还用于购房首付、购房税费等共计五百余万元费用。但从案件事实证明,此费用中大部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人C作为本案件的被告,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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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擅长业务:劳动争议、法律顾问、商事仲裁、公司业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服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林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知为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服务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潞商联合会首席法律顾问,北京长治企业首席法律顾问,人民网“咋整”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曾获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独家专访、2019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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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冬雪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及非诉实践经验。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相关咨询及纠纷解决业务,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在该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亦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曾主办了诸多疑难复杂的公司、合同、婚姻家庭及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办案经过

  刘强律师、周冬雪律师接到此案后,对核心证据材料逐页审阅、逐点核对,梳理案件事实时间线,根据案件事实以及社会一般观念,来证明对方当事人A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对对方的证明材料进行谨慎分析,认为对方并没有充足的举证材料来证明这500余万元费用都为其所支付。同时将大部分财产证明为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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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处理离婚后亲属借贷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需先认定借贷真实性与共同债务属性,债权人主张大额借款需举证借贷合意、资金来源及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无充分证据则难以获得支持,婚姻存续期间无特殊约定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各方均应强化证据意识,债务人需举证抗辩借贷与共同债务主张,同时固定共同财产权属凭证;债权人需补齐借款、资金流转等核心证据,避免因证据瑕疵败诉。

处理此类纠纷可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转移;离婚前后应规范亲属间大额资金往来,明确出资性质并留存书面凭证,在离婚协议中清晰约定债务分担与财产分割,从源头规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