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2022年7月Z先生驾驶(A车)轻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L先生驾驶(B车)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A车与中心隔离带接触后驶入东向西车道,与B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A、B两车损坏,L先生受伤,后经鉴定,L先生构成十级伤残。经交管部门认定,Z先生有驾车时未确保安全的过错行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L先生无责。Z先生系X公司员工,其所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系X公司所有的车辆,该车辆在Y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在Z保险公司投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
二、律师介入
L先生在与Z先生、X公司及Z保险公司多次沟通赔偿事宜未果后,来到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冬雪律师、张玉玲律师处理此案。
周冬雪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及非诉实践经验。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相关咨询及纠纷解决业务,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在该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亦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擅长业务:曾主办了诸多疑难复杂的公司、合同、婚姻家庭及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张玉玲律师,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学功底扎实,熟悉办案流程。热爱律师行业,做事认真仔细,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跟随律师学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每一个个案中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办案经过
周冬雪律师、张玉玲律师接到此案后,快速、准确地判断出诉讼所需的相关材料及思路,并立即前往L先生治疗的医院调取抢救中心诊断证明书、住院病案及医疗费票据等证据,同时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在对案情和相关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后,周冬雪律师及张玉玲律师为开庭做好了完全的准备。
四、案件结果
在周冬雪律师及张玉玲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由Z保险公司赔偿L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等共计49万6千余元;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共计1万2千余元则由Z先生及其所就职的X公司负担。
五、律师提醒
交通事故大多会对当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伤害,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时间和精力及时有效地调取、保存证据。同时,部分当事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作为赔偿依据,当事人可以尽快从保险公司处获得应有的赔偿。故律师建议在遇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最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尽量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代为维权,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时间成本,也能尽可能得到让自己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