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介绍
李某于2008年5月4日入职中国某协会,至2021年6月8日退休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离职时,该协会否认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承认双方只存在劳务关系,理由是李某属于国企内退员工,社保不在该协会缴纳,仍然在原单位缴纳。但是有关法律法规对内退员工有明确的规定,内退员工可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同时李某自入职以来兢兢业业,单位从未安排其休过年休假,同时也为对其按照法律规定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面对十几年的默默奉献却被否认劳动关系,人争一口气。面对此种情况,李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李某在与公司交涉多次无果后,遂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二、 律师介入
在李某与中国某协会多次沟通无果之后,李某向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指定席少华律师介入。
承办律师
工作经历: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加入律师行业以来参与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工作严谨细心,本着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和对委托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办好自己经手的每一个案件,专心致力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最大利益。她擅长抓住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诉讼+谈判”双管齐下,更好地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三、 办案经过
在席少华律师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之后,认为李某的请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认为中国某协会确实存在未支付未休年休假的经济补偿的情况。同时席律师认为该案选择调解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最有利的,在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后,对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最后,我方律师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四、 案件结果
经过席少华律师的努力,为李某成功争取到未休年休假工资的利益。中国某协会支付李某未休年休假工资13000元。
五、 律师提醒
席少华律师提醒大家:在当事人法律知识相对薄弱,案件情况相对复杂时,出于利益最大化,当事人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律师会基于专业的角度选择“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理,就如本案,席律师基于专业的角度,用专业知识为劳动者争取了未休年休假的一笔工资。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以及出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往往无法单独面对此种情形,最后导致的结果可能就是默默认栽。所以,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做。